房訊網訊:11月26日早間,港龍中國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公告宣布,于11月25日,公司及附屬公司擔保人與國泰君安國際、招銀國際、新城晉峰、中薇金融、寶新金融、香江金融及華金證券(國際)有限公司就票據發行訂立購買協議。
待若干完成條件達成后,港龍中國將發行本金總額為1.5億美元的票據。除非根據票據條款提前贖回,否則票據將于2021年12月1日到期。
票據將由今年12月2日起(包括該日)按年利率13.5%計息,須于2021年6月2日及2021年12月1日支付。
港龍中國表示,公司擬將票據發行所得款項凈額用于再融資及一般企業/營運資金用途。同時,該公司可能因應不斷變化的市況調整計劃,并因而重新分配所得款項凈額用途。
另于11月16日,港龍中國曾公告稱,公司將獲納入MSCI中國全股票小型股指數成份股,于2020年11月30日收市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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