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訊網訊 近日,三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三亞市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整治內容涉及房地產開發建設、房地產買賣、房屋租賃、物業服務4個方面。方案提出,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
《工作方案》顯示,重點整治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收取“服務費”、“會員費”等費用,或將委托裝修作為購房前置條件,變相漲價,捂盤惜售,囤積房源等問題。
三亞市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
為加大房地產市場秩序整治力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妥善解決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難點和痛點問題,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等8部門關于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的通知》(建房〔2021〕55號)、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10部門《關于印發<海南省持續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方案>的通知》(瓊建房〔2021〕239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 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緊緊圍繞穩地價、穩房價、穩預期的目標,嚴厲打擊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突出問題,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確保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為自貿港建設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持續加大整治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工作力度,堅持以問題為導向,重點解決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房屋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關注度高的突出問題,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實現全市房地產市場秩序明顯好轉,違法違規行為得到有效遏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房地產領域信用體系不斷健全,市場主體行為更加規范,部門齊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產領域矛盾糾紛顯著減少,涉房地產信訪投訴量顯著下降。
二 重點整治內容
(一)房地產開發建設
1.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規劃設計文件開發建設。
2.未按房屋買賣合同約定期限交付;未辦理完成綜合驗收手續擅自交付使用;房屋滲漏、開裂、空鼓等質量問題突出。
3.未按完整居住社區建設標準建設配套設施。
(二)房地產買賣
1.發布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
2.發布虛假房源信息;捂盤惜售,囤積房源;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銷售,并收取預付款、定金等行為;在備案價格之外加價收取“服務費”、“會員費”等費用,或將委托裝修作為購房前置條件,變相漲價;未按規定收存、使用預售監管資金。
3.通過虛構勞動關系繳納社保或個稅、利用人才引進政策虛假落戶等規避限購政策騙取購房資格。
4.通過虛構親屬關系、偽造親屬證明,實現房產轉移登記的目的。
5.協助購房人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
6.通過網絡平臺、自媒體及其他線上線下渠道,炒作自貿港概念,發布背離“房住不炒”定位的信息,捏造、散布不實消息,制造購房恐慌情緒或誤導市場預期。
7.銷售不具備銷售條件的安置房涉嫌合同詐騙的。
(三)房屋租賃
1.未辦理租賃登記備案從事業務;存在“高進低出”、“長收短付”等高風險經營行為。
2.無故克扣押金;采取暴力、威脅等手段強制驅趕租戶。
3.網絡信息平臺未履行信息發布主體資格核驗責任。
(四)物業服務
1.未按物業服務合同約定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未按規定公示業主共有部分的經營與收益情況;侵占、挪用業主共有部分經營收益;物業服務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后,無正當理由拒不退出物業服務的。
2.未按規定公示物業服務收費項目標準;超出合同約定或公示收費項目標準收取費用。
3.未按規定公示維修資金使用情況;擅自利用業主共有部分開展經營活動。
三 職責分工
(一)市住建局負責牽頭組織實施整治工作,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整治工作責任單位和職責分工,開展摸底調查,移交問題線索,匯總處理結果,總結通報情況。同時,依據職責范圍做好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重點事項的整治。
(二)市發改委負責落實商品房價格備案工作,嚴格落實一房一價;配合市住建局共同推動房地產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和使用,指導各部門依法依規對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實施失信聯合懲戒。
(三)市公安局負責偵辦房地產領域合同詐騙、非法集資等犯罪行為;利用人才引進政策偽造或編造虛假證明材料等虛假落戶等違法行為進行查處。
(四)市資規局負責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違法違規開工建設、未按規劃設計文件開發建設。
(五)稅務部門負責查處非法規避房屋交易稅費行為,并對購房人納稅情況進行核查;重點核查“零個稅”、補繳個稅、不符合條件繳納個稅;購房人掛靠第三方機構代繳個稅,騙取購房資格等行為。
(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指導市綜合行政執法局,配合市住建局對用人單位和購房人員偽造勞動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并移交相關線索。
(七)市社會保險中心負責核實購房人社保繳納真實性,重點核查異地重復繳納社保等情況。
(八)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虛假違法房地產廣告、銷售商品房不按要求進行明碼標價、不按規定實行“一套一標”;對購房相關收費項目、收費標準以及影響商品房價格的其他因素不進行公示或公示不全面;變相加價、實施價格欺詐及其他價格違法行為,利用不公平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權益、房屋中介或租賃機構虛構辦公地址騙取注冊登記等違法行為進行監管。
(九)市委網信辦負責查處通過網絡發布虛假房地產信息等問題。
(十)三亞銀保監分局負責查處信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市場,套取或協助套取“經營貸”、“消費貸”等非個人住房借款用于購房,協助住建部門依法整治挪用銷售資金等問題。
(十一)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對各責任部門移交的線索依法進行行政處罰。
四 依法有效開展整治工作
(一)全面排查、形成問題清單
各部門要依據職能分工對房地產開發、房屋買賣、住房租賃、物業服務等領域進行全面排查,充分利用12345熱線、門戶網站、權威媒體、書面信訪等方式暢通投訴舉報渠道,結合日常檢查、專項稽查,多渠道收集問題線索,通過做好分析研判,形成整治問題清單。
(二)分類建檔、建立工作臺賬
各相關責任部門要將全面排查了解到的問題進行清單分類建檔,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責任部門,制定整治措施,確定整改時限,并實施銷號管理。對實名舉報的案件,要認真核實、逐件處理、及時將處理結果反饋牽頭單位。
(三)重點整治、加大查處力度
各部門要根據本次整治職責分工,分階段確定重點整治檢查的企業和項目,進一步加大對轄區內正在銷售、正在建設、正在提供中介和物業等服務的企業和項目進行檢查。對于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應督促企業限時整改并報送處置方案。對經查實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在依法依規處理的同時,從行業限制和市場準入方面對相應主體和個人給予處罰,依法依規采取警示約談、停業整頓、吊銷相關證件等措施;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對于逾期不能償還債務、大規模延期交房、負面輿情較多存在重大經營風險的企業,實施重點監管,提升風險防范化解能力。
(四)常態監管、完善長效機制
各部門要對查處的事項全面分析存在的監管盲區和漏洞,及時會同其他部門調整和完善相關制度和措施,從源頭上補短板,解決好職責邊界問題,建立健全長效可行的管理機制。一是建立常態化檢查機制。各部門要結合本行業排查整治問題清單,對房地產市場各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常態化監管。二是建立跨部門聯合查處機制。對違法違規行為涉及多個部門,主辦部門要及時與涉及部門溝通,共同查處。三是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各部門要加強整治工作協調溝通,互通問題線索,共享風險項目信息,并對涉及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進行重點監管。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分管領導、負責科室及責任人,通過加強信息共享、聯動查處、齊抓共管等方式,共同推動整治工作。同時,各單位要指定1名聯絡人負責聯合查處及信息報送,并于每月28日前和每季度末向市住建局書面分別報送工作臺賬和工作開展情況、典型案例及經驗做法。
(二)標本兼治,長效管理。對影響惡劣、后果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從嚴懲處并予以曝光,真正起到警示作用。對檢查中發現的共性問題,要深刻剖析,認真分析產生的原因,提出相應對策。凡經查處的違法違規案件,一律作為不良記錄錄入全省“互聯網+監管”平臺,使其“一處受罰、處處受限”,并向社會公示。
(三)正確引導輿情。各相關部門要綜合運用電視、廣播、網絡等新聞媒體,加強整治工作正面宣傳,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公開曝光典型違法違規案例,發揮警示震懾作用,為整治工作創造良好輿論環境。
來源:三亞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