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為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深入推進區域一體化和京津同城化發展。
4月30日,天津市住房城鄉建設委等三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調控政策的通知》,其中明確,為服務京津冀協同發展重大國家戰略,深入推進區域一體化和京津同城化發展,北京市、河北省戶籍居民和在北京市、河北省就業人員在津購買住房的,享受本市戶籍居民購房政策。同時,為更好滿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天津本市戶籍居民在市內六區購買單套120平方米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不再核驗購房資格。
來 源: 房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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