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設立與管理
2003 年9 月,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發布國科獎字第11 號公告,批準設立精瑞獎(當時全稱為“精瑞住宅科學技術獎”)。
2003 年9 月20 日,精瑞獎設立發布會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山東廳舉行,標志著當時我國住宅產業領域里唯一國家級科技獎項的正式誕生。
為保證精瑞獎評選與獎勵工作公正、公平、公開、公益的進行,精瑞人居發展基金會(當時名稱為“精瑞住宅科學技術獎獎勵基金”)與全聯房地產商會(當時名稱為“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住宅產業商會”)組織成立“精瑞獎勵委員會”,負責領導精瑞獎勵工作。設立精瑞獎勵委員會辦公室,負責精瑞獎的日常工作。
精瑞獎勵委員會聘請有關方面的專家組成“精瑞獎評審委員會”,負責精瑞獎的評審工作。
二、工作與發展
首屆精瑞獎評審與獎勵工作于2004 年舉行,截止目前已成功舉辦10 屆。10 年間共收到申報項目2917 項,有來自除西藏、青海以外的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795 個項申報(建設項目、企業、個人)獲得表彰和獎勵,其中白金獎3 項,金獎84 項,優秀獎708 項。當中有20 多個獲獎建設項目來自臺灣地區。同時還超過2000 名行業從業人員獲得主要完成人的獎勵。
精瑞獎勵委員會連續10 年成功舉辦精瑞獎頒獎盛典,參與的行業嘉賓超過10000 人次。
精瑞人居發展基金會累計向白金獎、金獎獲得者頒發獎金198 萬元。
2009 年3 月,經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工作辦公室批準,精瑞獎正式更名為“精瑞科學技術獎”。2012 年3 月,精瑞獎獎勵范圍被核準為“中國人居與城市建設領域”。至此,精瑞獎又被稱為“中國人居精瑞獎”。
三、評選與獎勵
精瑞獎評選與獎勵工作每年舉辦一屆。依據《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社會力量設立科學技術獎管理辦法》、《精瑞科學技術獎評選獎勵章程》開展。
每一屆精瑞獎的評選與獎勵工作于當年6 月末啟動,以精瑞獎勵委員會文件的形式發布當屆具體獎項的設置。
企業、個人以填報《精瑞獎申報書》及相關資料的方式,自愿參與精瑞獎的評選與獎勵工作。
精瑞獎的評選與獎勵工作分為:推薦申報、資料審查、初評、復審、公示、復核、頒獎等七個步驟進行。每年精瑞獎勵委員會隨機抽取不低于30% 的入圍項目進行專業答辯、專家現場考察。
精瑞獎勵委員會每年第四季度舉辦頒獎典禮,向榮獲精瑞獎白金獎、金獎的單位頒發獎杯、榮譽證書及獎金;向榮獲精瑞獎優秀獎的單位頒發獎牌和榮譽證書;向主要完成人頒發個人榮譽證書;向各獲獎單位領獎人頒發精瑞獎紀念章。